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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公務員考試工作經歷及起始時間的界定
參考2021年江西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工作經歷及起始時間的界定
工作經歷是指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后工作的時間。截止日期為公務員招錄考試報名工作第1日。
1.在國有企事業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選派之日算起(脫產學習和借用到州及以上機關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時間除外)。到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畢業后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或與機關事業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5.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6.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活動或從事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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