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華公 | 人才招聘 | 縣級分校 | 市場合作 | 聯系我們 | 網站糾錯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贛B2-20090096 贛ICP備2022000487號|出版物經營許可|營業執照|觸屏版
版權所有2005-2025 江西華公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HGJY100.COM) ALL RIGHIS RESERVED 全國客服執線:400-966-279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791-87596552 舉報/反饋/投訴郵箱:feedback@233.com
南昌機關事業單位將取消公費醫療
據悉,南昌市擬出臺《南昌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據了解,改革后醫療待遇總體不低于原公費醫療與省直機關單位職工醫療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保
記者獲悉,南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明確2014年7月1日統一實現公費醫療與醫療保險的銜接,南昌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將終結。
據了解,南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按現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執行,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保險同等醫療待遇。
此外,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通過建立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保障職工醫療改革后待遇不降低。
參加城鎮職工醫保需補繳費用
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補繳之前的費用,補繳辦法為:
在職職工:以2014年6月30日為核定人員基準日,統一從2011年6月開始,以歷年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使用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0.8%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錢的醫療保險費。
退休人員:統一從2001年6月開始,以歷年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使用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0.8%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至其辦理退休手續當月的醫療保險費;2001年6月前退休人員,不需補繳。
職工醫保繳費比例:單位6%、個人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及大病醫療保險:執行南昌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即單位6%、個人2%;大病96元/人/年。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單位補充醫療保險:費用按單位在職人員繳費基數總額的7%和退休人員退休費總額的2%核定,由單位承擔,個人不繳費。
繳滿年限才可享退休醫保待遇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辦理醫保退休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達到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辦理退休手續后,個人不再繳納職工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不足的,必須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南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準,按8%比例(其中個人承擔2%)一次性補足。不補足的,不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補繳年限計算為職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大病醫保最高可支付32萬元
原公費醫療普通門診常見的病種,可在特殊慢性病門診統籌報銷。
其他偶發性的普通門診費用,可以使用個人賬戶劃入金額支付。個人賬戶主要用于用人單位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的門診醫療費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等,費用實行即時結算,不足支付時由職工個人自理。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額為10萬元,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在一個自然年度最高支付額為32萬元。
40種慢性病醫保報銷95%
40種慢性病分兩類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報銷比例為95%,高于原公費醫療90%的門診報銷比例,同時將病種最高支付限額提高了50%以上。
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基礎上,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按廳級100%、縣級98%、科級及以下96%的比例,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報銷。
關注微信公眾號(江西公考在線)
及時掌握考試資訊獲取備考資料
回復“備考資料”領取備考大禮包